《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施法则》3月起实施


     

  该法则是认证机构处置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勾当的根据,其了处置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的法式取办理的根基要求。法则合用于对间接或间接介入食物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组织的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法则要求,处置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勾当的认证机构,应获得国度认证承认监视办理委员会核准,并合适中国及格评定国度承认委员会(CNAS)《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及其使用指南等承认规范的要求。认证机构应正在获得国度认监委核准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中国及格评定国度承认委员会针对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能力的承认。国度认监委将暂停其处置食物平安办理系统认证勾当的核准天分,曲至获得承认。认证机构正在未获得承认前,只能颁布满脚承认需要数量的不带承认标记的认证证书。法则还对认证人员、认证根据、认证法式等进行了明白要求,同时,食物平安 办理系统认证证书无效期为3年。获证组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需要当即撤销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暂停利用期间。